閱讀《罪與罰》讀后感1000字:
上一篇我談到支持主人公殺人的一套理論,一個不信上帝的人得出這樣一個理論不足為奇。在他心里理論雖然通過了,但是一個很麻煩的事情就是,良心受不了。他用一套理論證明了殺人沒有問題,但是良心的不安讓他受不了。所以他想,這就是不平凡的人和平凡的人最大的不同,不平凡的人是用銅墻鐵壁做的,而普通的人是血肉做的。要想成為不平凡的人就要允許良心越過障礙。用我自己的話來說,這類人必須泯滅良心和人性,心狠手辣,殺人不眨眼,拋棄自己的同情心和一切的感情。因為一旦心軟,優柔寡斷,怎能成事?做大事者,不拘小節。這類人基本不可以動感情,君王要是動感情會死的很慘!在我看來這類人基本拋棄了身為人最寶貴的愛的權利。
主人公就是用這套理論殺了人,其實直到他殺人的那一刻,他也沒有真正的考慮好要不要殺人。因著他無意得知了一個千載難逢的機會,他就不得不在最后一天做出一個二選一的選擇,機械般的糊里糊涂的殺了人。他殺了人以后他就徹底陷入了內心恐懼不安,理智混亂慌張,意志崩潰的煎熬折磨之中。他也發現他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樣真情流露了,一個不潔凈的良心又如何生發出最真摯的感情呢?一個污水池子怎能流出清澈的水呢?整部小說從第二章直到最后都在寫這種犯罪之后的“罰”,不是法律的懲罰,而是內心良心的責備與痛苦。我們或許能逃脫法律的制裁,但我們永遠也逃脫不了良心的“罰”,也更逃脫不了那位至高的審判者。
不信上帝的人,很自然會得出人是動物這個結論,或者什么高等動物之類。但是令人沮喪的是,人和動物的區別是,人有良心,動物沒有良心和道德。動物從來都不會為著殺死吃掉對方而內疚,狼肯定也不會同情小羊。所以你看,人和動物是不同的。良心本身就是一個強力的證明:有一位公義的審判者。所以我們犯了罪之后才會感受到良心的害怕。不做虧心事,不怕鬼敲門。害怕什么呢?當然是報應和審判。若是沒有公義的審判,我們就沒有良心害怕的理由。良心是上帝放在人心中很寶貴的東西,提醒我們人不是動物,而是擁有神形象的高貴的人。讀后感·提醒我們什么是對什么是錯,也制止我們放縱的去犯罪。人有良心都發生了如此多的災難事件,要是人沒有良心,那就徹底的動物世界了,沒有憐憫,只有你死我活,只有弱肉強食。
我在想,要是一個人在所有事情上能真正做到問心無愧能有多好啊,那是真正良心的自由,良心的無虧。可惜沒有任何人能做到,總有一個人、一件事使我們良心覺得虧負。難道沒有真正的良心無虧嗎?感謝神,親自用他的寶血洗凈了我們的良心。我們所有的罪債,虧欠都被他償還,在他里面有絕對良心的平安。主啊!你的救恩何等寶貴,良心的平安又是何等的佳美,無罪一身輕又是何等的釋放。我想,將來有一天當我不得不離開這個世界的時候,我也可以平安甚至喜樂的去面對,對自己的良心說:已經得自由了,虧欠已經被寶血洗凈了。而那些不愿意接受上帝救恩的人,當你離去時,你不安的良心又該何處安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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