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自卑與超越》有感800字:
本書雖然題目為《超越自卑》,但不同于我以往看到的阿德勒的《自卑與超越》,這本書在自卑上的內容著墨較少,僅有一章提到了自卑感與優越感,更多的在表達生活的意義以及家庭,學校,同伴以及婚姻對于個體的影響。
提到阿德勒,不得不說他提出的個體心理學,阿德勒認為,人是一個不可分割的實體,有自己的獨特目的,尋求人生意義和追求理想,并且是一個與社會和他人不可分割的有機整體。個體心理學以“自卑感”與“創造性自我”為中心,并強調“社會意識”。主要概念是創造性自我、生活風格、追求優越、自卑感、補償和社會興趣。
關于阿德勒的自卑理論,想必大家也都很了解并且都有自己的體會了,我今天想談的是該文中所說的犯罪與預防犯罪,遺傳和環境是犯罪的重要因素,家庭以及早期教育的作用至關重要,犯罪者往往沒有很高的合作能力,也不會對其他人有太多的興趣,而合作精神的匱乏在不融洽或情感破裂的家庭中十分明顯,父母都無法好好合作的家庭自然孩子也無法學會好好的合作。
談到這里突然想到前幾天社會心理學老師在課堂上讓我們看的孕婦利用別人的善意將好心女孩帶回家給丈夫凌辱并將其殺害的社會事件,先不去評論他們的人性如何,在該事件發生之后,孕婦生下來一個嬰兒,記者去到男方的父母家問其是否要撫養嬰兒,遭到其堅決的拒絕,并宣稱自己丟不起這個人。讀后感·從常理上來考慮,畢竟是自己的親孫女,哪怕自己的兒子犯了多大的罪也與孩子無關,這樣的行為不免讓我們反思是否犯罪男子的原生家庭本身就存在著一定的問題,其父母對他的教育方式是不是也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了他的犯罪。
另一個犯罪的因素是從生理上進行分析的,很多人認為生理缺陷會導致自卑,而自卑可能是犯罪的因素,但是從另一個方面說,很多犯罪者都是身體健全的人,因此可能不存在自卑帶來的犯罪傾向,犯罪者都對社會毫無興趣,都未曾掌握合作的技巧。早期的合作對避免犯罪事件的發生至關重要。作者:劉青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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