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金難動愛國心1980年4月,《株洲日報》文藝編輯黃俊,帶著愛人和孩子到泰國去探望闊別40余年的父母和親友們。父親在泰國曼谷經(jīng)商,有一定的資本。父子久別重逢,十分高興。父親說:“俊兒,你是我長子,這筆財產(chǎn)就要交給你了,你就到這里定居,好嗎?”
又住了幾天,曼谷某劇團的導演找到黃俊,很想挽留他在劇團工作,并應許給他每月一萬二千銖的工資(萬銖,泰幣,當時約合人民幣760元)。與此同時,泰國《新中原報》社長、總編輯也請他到該報社當文藝編輯,保證給予優(yōu)厚待遇,每月所得比國內(nèi)多幾倍。
黃俊心里不平靜了,往事一幕幕地出現(xiàn)在他眼前:父親自1941年被迫到泰國之后,家境十分貧苦。解放后,黨和政府送他讀大學,費用全部由國家負擔,參加工作后,屢次被評為先進工作者。那些年,家里收入低,連續(xù)十年,每年組織上都給予困難補助。他越想心里越亮堂了。父親年老是需人照顧,父親的家產(chǎn)是需人繼承。但這些事情與祖國的大業(yè)相比,終究是次要的。我是黨和祖國一手培養(yǎng)起來的,我怎能離開祖國呢?
黃俊很快下了決心,耐心說服了父親和其他親人,帶著愛人和孩子毅然回到了祖國,回到了原來工作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