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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肯為兒辯護 | |||||
作者:佚名 勵志故事來源:本站原創 點擊數: 更新時間:2023/8/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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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肯為兒辯護林肯做律師時,為自己之友的兒子小阿姆斯特朗做辯護律師,被告是以謀財害命罪被判定有罪的,林肯向法院查閱了全部案卷。 原告方面的一位證人福爾遜發誓地提出證據說:“10月18日晚上11點鐘,在月光下清楚地目擊小阿姆斯特朗擊斃了死者。按美國法律,律師要和證人進行面對面的對質。 “林肯,你發誓認清了小阿姆斯特朗?” 林肯:“你在草堆后,小阿姆斯特朗在大樹下,兩處相距二、三十米能認清嗎?” 福爾遜:“看得很清楚,因為月亮很亮。” 林肯:“你肯不是從衣著方面認清的嗎?” “不是的,我肯認清了他的臉蛋,因為月光正照在他臉上。” 林肯:“你能肯定時間是11點嗎?” 福爾遜:“充分肯定,因為我回屋看了表,那是11點1刻。” 林肯:“法官先生,福爾遜的證詞是編造的,因為10月18日晚是弦月,到了晚11點,月亮就下山了,所以不可能有月光照著小阿姆斯特朗。 所以,我認為小阿姆斯特朗無罪。“法官:”經過多方調查,被告我罪。“ 上帝的延遲并不是上帝的拒絕 成功就是捅破一層窗戶紙 林肯被村民罵為“大笨蛋” 瀏覽更多關于林肯的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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