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埋兒奉母的故事 | |||||
作者:佚名 勵志故事來源:本站原創 點擊數: 更新時間:2023/4/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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埋兒奉母的故事,又名“為母埋兒”、“郭巨埋兒”,為中國傳統此故事在東晉干寶所著《搜神記》、宋代《太平廣記》、元代郭居敬的《二十四孝》、明代嘉靖時期的《彰德府志》等書中均有記載。 郭巨,晉代隆慮(今河南林縣)人,一說河內溫縣(今河南溫縣西南)人,原本家道殷實。父親死后,他把家產分作兩份,給了兩個弟弟,自己獨取母親供養,對母極孝。郭巨靠給人打長工為生,后家境貧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的母親非常疼愛孫子,自己總舍不得吃飯,卻把僅有的食物留給孫子吃。 郭巨因此深感不安,為了贍養老母,他說服了妻子,決定將不懂事的幼兒埋掉。當他們抱著幼兒在荒郊野外掘地時,卻意外地挖出一個罐子,里面全是黃金,罐內還有帛紙一張,上面寫著“這罐黃金是上天賜給郭巨的,官府不得奪走,別人不得拿取。”從此,郭巨不僅過上了好日子,而且“孝順”的美名傳遍天下,成為后世所列“二十四孝”之一。 魯迅在《二十四孝圖》與《后記》中的評論:至于玩著“搖咕咚”的郭巨的兒子,卻實在值得同情。他被抱在他母親的臂膊上,高高興興地笑著;他的父親卻正在掘窟窿,要將他埋掉了。說明云,“漢郭巨家貧,有子三歲,母嘗減食與之。巨謂妻曰,貧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但是劉向《孝子傳》所說,卻又有些不同:巨家是富的他都給了兩弟;孩子是才生的,并沒有到三歲。結末又大略相象了,“及掘坑二尺,得黃金一釜,上云:天賜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奪!”我最初實在替這孩子捏一把汗,待到掘出黃金一釜,這才覺得輕松。然而我已經不但自己不敢再想做孝子,并且怕我父親去做孝子了。家境正在壞下去,常聽到父母愁柴米;祖母又老了,倘使我的父親竟學了郭巨,那么,該埋的不正是我么?如果一絲不走樣,也掘出一釜黃金來,那自然是如天之福,但是,那時我雖然年紀小,似乎也明白天下未必有這樣的巧事。 明朝李默(《孤樹裒談》卷二)也罵過郭巨,姑且把原文翻譯成通順的白話文,看看當時的人是怎樣認識這件事的:孝,就是好好侍奉親人。若不合人情事理,就是天天大魚大肉,也是不孝。何況僅僅是為了讓老娘吃口好的,就要殺無辜的幼子?這就是陷親人于不義,罪莫大焉!這算作孝的話,那就真沒天理了。這是挖到金子了,要是沒挖到,死者不能復生,殺人的大罪,罪不可逃! 明戴君恩《剩言》說:“郭巨埋兒以食母,易牙殺子以媚君,不情莫甚矣。” 明刁包說郭巨“過于好名” 清袁枚說他“大罪也”。 明朝林俊實在看不過這件事,居然作了一篇《郭巨辯》,長篇大套地把郭巨痛罵了一頓,說你把兒子埋完了回來,奶奶要是問孫子哪去了,你是說不說實話?要說實話,奶奶一氣病死了,你郭巨弒母的罪名可就擔上了。你到底是孝呢還是不孝? 郭巨,家貧。有子三歲,母嘗減食與之。巨謂妻曰:“貧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兒可再有,母不可復得。”妻不敢違。巨遂掘坑三尺余,忽見黃金一釜,上云:“天賜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奪。” 瀏覽更多關于二十四孝的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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勵志故事錄入:admin 責任編輯: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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