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憂民”才能使“民信”所謂民俗,多為因循,日久而成俗。良好的民俗,官府沒需要插手,但此類陋俗,官府理應禁止。但歷任岷州刺史不作為,偶有官員欲行取締,廣為宣傳,百姓也不信。辛公義任岷州刺史時,當地老百姓也是“老不信”。
辛公義先分遣州府僚吏,往各處巡察,凡見有病的,都用床板抬到府廳安置。暑夏有疫情時,病人有時多至幾百人,廳堂內外都放置著病人。辛公義就坐在這些人中心處理政務,個人俸祿全用來請醫購藥,并躬身勸病人吃喝,病人因此得以痊愈。他隨后召集病人家屬,說: “生死有命,以前的病人死掉,是因為你們將病人拋棄,不看病,不摒擋。近日我聚集那么多病人,坐臥在他們中心,不是也沒死嗎?所以,萬不可再信邪說。”這些病人的家屬都深感慚愧,謝恩而去。從此陋俗改變,全州百姓皆稱辛公義為“慈母”。
辛公義斷案奇特,不立文案,只派值班佐吏一人,坐在一旁審問。有的案子若一時不能處置,需要拘押涉案人員時,辛公義就住在公堂,案子得不到處置,決不回內室。有人勸他:“此類事是有法度的,何必自找苦吃?”他說: “我身為刺史卻沒能教導好百姓,讓百姓被拘押在牢中,我心里怎么能踏實呢?”罪人聽后,都對他敬佩不已。之后有想告狀的,鄉下父老便出面調解: “此類小事怎么忍心讓刺史大人勞累呢?”
以誠感人者,人亦誠而應。顯而易見,辛公義是在踏踏實實做“治者”,因為他相信,老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盡管事先并無群眾監督機制,但他依然讓百姓切身體會到了自己為民分憂的誠意,從而取得了“民亦憂其憂”的施政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