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孩的心理1920年,一個名叫辛克萊的牧師,在印度加爾各答附近發現兩個狼(wolf)孩。這兩個和狼生活在深山老林自然情況中的女孩兒,大的七八歲,小的約兩歲。辛克萊把她們救回送到孤兒院撫養,并給大女孩兒取名卡瑪拉,給小女孩兒取名阿瑪拉。阿瑪拉入院后第二年死去。卡瑪拉習習用四肢行走,用雙手和膝蓋著地歇息;她畏懼強光,白天喜歡蜷伏在陰郁的地方睡覺(sleep),睡覺以腰臀著地;夜間潛行,夜視敏銳,午夜嚎叫,閑逛游蕩,企圖尋找出路,逃回密林;她用鼻子四處嗅聞,尋找食物,嗅覺特別靈敏,不吃素食,喜歡吃生肉,不吃人手里的,只吃扔在地板上的肉,舔食流質;她怕火,也怕水,從不讓洗澡,縱然天氣嚴寒,她也撕掉給她穿上的衣服,擺脫給她蓋上的毯子。
辛克萊為了改造卡瑪拉的植物行為,對她的進行了細心照料和耐心教育,而她進步卻非常遲鈍,2年后才學會站立,6年后才學會獨立行走,但在快跑時仍四肢并用。智力發展尤為遲鈍,8歲時只具有相當6個月嬰兒的智力發展水平;4年后學會6個詞;到7年后才學會45個詞,能用手吃飯,用杯子喝水。17歲時,卡瑪拉死去,事先她的智力發展水平僅相當于正常的三四歲的兒童。
這個故事通知我們,人的心理雖然是腦的性能,但是它又不是由人腦獨自決定的。人類的社會生活是人的心理形成和發展的決定性因素。一個人脫離了人類的社會生活,縱然有一副正常的人腦,也不會形成和發展成人類的正常心理。這個故事還通知人們一個心理學中的主要結論:人類存在一個學習的最佳期的問題。嬰兒出生后的頭幾年便是發展正常心理性能和個性的最好最主要的時期,錯過了這個時期,就會給人的正常心理發展帶來嚴重的障礙,這種障礙甚至可以影響人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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